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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科 / 对城市设计管理工作的制度思考

对城市设计管理工作的制度思考

汪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城市设计处处长

 

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城市设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推进,包括抓紧制定各类管理办法、开展城市设计的试点示范、加快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目前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抓紧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的基本技术管理规定》,研究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发城市设计的试点示范,加快开展城市设计的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城市设计专业等内容。目前的工作重点包括研究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完善城市设计实施机制,培育城市设计的队伍等。

与此同时,对于城市设计目前还有几个热点问题正在讨论。

问题一:要不要开展城市设计

开展城市设计是实践总结,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是对过去三十年城市规划工作的总结,是对当前城市风貌缺失 、建筑文化迷失问题提出来的。开展城市设计是中央的决策,是中央城市工作的要求,所以必须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并全面开展城市设计。

问题二:什么是城市设计

关于城市设计的定义至今仍争论不休,我们建议用最简单的方法来理解城市设计,也就是邹德慈先生提出的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的设计”。认识城市设计,需要适当区分城市设计的专业,学科,技术,管理等领域。城市设计工作是指导建设的工具,是落实政策的平台,是各方面利益意愿的沟通机制,带有行政色彩的工作。

问题三:城市设计工作的任务和目的

主要任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城市特色风貌、实现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言及传承性;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自然山水环境,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建立立体的空间秩序;实质上就是要加强城市空间治理,以促进发展建设转型,建立一张立体的城市蓝图和立体空间管理模式,促进城市发展从粗放扩张模式向内涵提质模式转变。

问题四: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之间,有专业关系,有学科关系也有行政管理关系。就管理工作而言,各国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有的国家建立了明确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有的国家没有城市规划制度,有城市一些所谓城市设计的要求,被放到建筑的风貌和特色管理中。

在长期的城市建设中,我国建立了城市规划的管理制度,有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有管理的体制机制,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学科理论体系、工作方式、技术方法。这是城市设计工作现实的依托。把城市设计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组成重要内容,是短时期内快速推进城市设计工作的有效途径。

问题五:建立什么样的管理方式

城市设计应该与城市规划全融合,全挂钩,全对接的,相辅相成的管理体制。应该建立相对完整的城市设计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机制,落实谁来管、如何编,怎样批的问题。不仅要编制城市设计,还要将城市设计纳入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要求,纳入建设项目方案的必备条件。

问题六:怎样编制城市设计

要分整体和局部,重点和一般,分层次有重点的编制城市设计。要编制有用的、可以落实的城市设计。在城市整体层面要编制总体城市设计,这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修编编制总体城市设计,把它作为总体规划的章节。二是允许各地根据需要,编制总体城市设计。

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应明确空间结构、公共空间、景观体系以及建筑的高度、风格、体型、色彩等方面要求。这个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是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和基础。

对非重点地区,要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同时,要允许各地按照实际需要,针对特定地块、特定要素编制城市设计。

问题七:怎么落实城市设计

一是结合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落实到城市规划中。通过城市规划,列入土地划拨和出让的规划条件,作为规划核实的重要内容;二是纳入城市设计导则、指引、通则。

问题八:建立什么样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包括了在全国重点城市的城市设计指导制度;全国特色风貌区的清单制度;重要城市设计的审议制度;公共艺术发展的“百分比”制度;确保公共参与的保障机制;增加公共空间的激励机制等。

对于如何构建新型城市设计,汪科认为一是要全过程,二是相对成体系;三是要富有内涵;四是要分尺度,多方参与;五是要因地制宜,六是做好有需要、有可能的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管理制度,需要适应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符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体现改革完善城市规划和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等要求。同时还要争取最大共识,共同努力,抢抓时机,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加快做好城市设计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