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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任重道远 规划师大有可为

国土空间规划任重道远 规划师大有可为

石楠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了,这是新时代空间规划工作的基础性文件,是我国规划史上的里程碑式文献。

今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这份文件,明确了“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总体框架,确立了“五级三类”规划体系,对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监管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法规政策与技术保障以及具体工作要求。至此,“多规合一”不仅在机构设置上有了明确结论,在体制机制方面也有了制度安排。

“多规合一”是否就此画上句号了呢?其实文件的出台,只意味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有了统一的路线图,“三步走”的安排,才体现出从既有空间规划融合,到空间治理的总体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还有赖所有从事规划工作的机构与人员,无论是发改背景的,还是住建或国土背景的,或其他部门的,大家共同努力,协同融合。所以这个文件只是起点,一个搭建制度框架、探索实践经验的起点。

同时,如果认为这个文件只是为了解决“多规合一”问题,也远远低估了它的价值。应该看到,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是规划从工具上升为基本制度的巨大转变,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总遵循,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构成中国特色规划体系的核心。空间规划体系作为生态文明八项基本制度之一,能否取得成功,不仅是涉及到一个城市、一块土地的问题,还是涉及到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能否实现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说是赋予部门、行业这个权力与职能,不如说是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一部分责任落到我们身上。只有提高政治站位,才能深入理解中央决策的意图。因此,规划师的当务之急,应该是从总体格局上重新思考国土空间规划在新时代的历史担当。

也应该看到,空间规划不仅仅是对土地和空间资源的配置,更是从空间角度实行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土地和空间不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载体,更是利益分配和调整的手段。空间规划处理的不再仅仅是经济利益,比如,传统城市规划表现出的公权力对私有财产权利的干预,传统土地利用规划强调的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空间规划更重要的表现是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对社会价值的导向,对国家意志的传导,对治国理政理念的落实,“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名副其实的国家治理体系的“四梁八柱”之一。因此,重要的是满足时代需求,把握国家重构规划体系的契机,主动作为,发挥城乡规划学科知识体系的优势,以此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实现科学化、权威性等中央提出的要求。

还应该看到,中央近年来关于规划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构建了新时代规划工作的总体框架。从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到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到本次文件的出台;从北京、上海的城市总体规划,到河北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的审批,可以看出中央对于新时代发展的基本逻辑:

认识规律、尊重规律,融合发展;

科学规划,监督实施,品质发展;

尊重自然,保护环境,永续发展。

毕竟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国土空间规划任重道远,城乡规划学方兴未艾,规划师大有可为。

(文章来源:《城市规划》杂志201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