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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性保护北京旧城:挑战与机遇

  整体性保护北京旧城:挑战与机遇

  王军

  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

  

  新时期,北京的城市战略定位是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对外交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作为文化中心,北京在城市建设中应妥善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真正做到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1. 历史文化保护区适宜全覆盖

  维护北京文化古都城市风貌,首先要保护其严整、平缓、有度的风格和内在风韵。在北京旧城保护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历史文化保护区分片保护与实施旧城整体保护的矛盾。目前,北京旧城内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已增至33片,占旧城面积的29%。据北京市规划学会2003年统计,北京旧城之内,被划入保护区的胡同有600多条,未被划入保护区的胡同有900多条。根据2004年版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之外的胡同,应该被纳入整体保护的范围。可是,一段时期以来,一直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即认为保护区之外的胡同、四合院都可以拆除。在此种认识的驱使下,大拆大建在保护区之外持续上演,旧城遭受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2016年全国两会提案中指出,今天,维护北京文化古都城市风貌,首先要保护其严整、平缓、有度的风格和内在风韵,包括保护城市中轴线,保持棋盘式的道路系统,维护严谨的城市空间格局和活泼的园林水系,保护诸多文物古迹。而实现这些保护目标的关键,是整合历史城区内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在保护好已经公布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基础上,扩大保护范围,将具有胡同—四合院基本格局的区域,全部公布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当前对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来说,这是不可失去的难得机遇。

  北京旧城是统一规划建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东方城市的杰出代表。为落实整体保护的要求,必须改变北京市已公布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不能覆盖整个旧城的状况,坚持2004年版总体规划确立的“扩大、整合旧城现有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增加新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将旧城内未被划入保护区的历史地段,全部公布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2. 人口疏散与加强房屋管理相结合

  旧城平房区居住着大量“老北京”,这些原住民是北京地方文化的主要传承者,应鼓励他们继续居住在历史城区。北京旧城平房区人口密集、疏解困难以及房屋危破,与房屋管理不善相关,突出体现在:

  (1)直管公房大量存在违法转租转借行为,长期得不到遏制,且不断加剧,甚至出现使用权违法交易,为不合理的人口聚集提供了空间。违法转租转借直管公房行为的泛滥,已使大量平房四合院的住户变为外来流动人口,其中存在暗箱操作及寻租行为,并给流动人口的管理造成困难,潜伏诸多隐患。

  (2)由于没有建立直管公房租赁退出机制,“户在人不在”情况普遍,虚高了平房区实际居住人口数量。许多房屋并不为户籍人口实际居住使用,它们或被出租盈利,或被长期闲置。人户分离者,多是在外居住(在外拥有住房或租用住房)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他们正是违法转租转借直管公房的主要群体。

  (3)私搭乱建、破墙开洞等违法建设行为大量存在,传统的院落格局、商住空间秩序被严重破坏,为不合理的人口与业态聚集提供了土壤。

  北京旧城历史上的商业空间多分布在南北向的街道两侧,居住空间多分布在东西向的胡同之内,由此形成“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空间秩序,这是十分值得珍视与继承的传统。在胡同内肆意破墙开洞的行为,使宁静的胡同变成了街道,是对这一传统的巨大伤害。以上问题暴露了旧城平房区的房屋管理存在严重的“真空”与漏洞,如不及时加以纠正,平房区的人口即使通过行政力量得以暂时疏解,仍有可能回潮。

  旧城平房区居住着大量“老北京”,这些原住民是北京地方文化的主要传承者,应鼓励他们继续居住在历史城区,切忌通过行政力量“一刀切”将他们大规模搬离。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施策,真正疏解那些应该被疏解的人员。

  3. 使更多文物建筑为社会共享

  通州副中心建设、北京市属行政机构从中心城外迁、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为文物建筑的腾退、再利用提供了巨大机遇。在中央机构与北京市的积极配合下,长期占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恭王府府邸的9家单位于2002年全部搬迁腾退,修复后的恭王府府邸2008年对外开放;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什刹海东岸的火德真君庙,在文物部门、中国道教协会、西城区政府的共同投入下,于2002年腾退修缮,将占用其中的部队招待所和近50户居民迁离,2008年修竣后作为道教活动场所对外开放;

  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部队机关于2010年将其长期占用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高玄殿归还故宫博物院管理,2015年进行修缮,拟于2017年修竣后对外开放。这些文物建筑的腾退、再利用,为解决北京市大量存在的文物建筑占用问题提供了经验,应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上世纪50年代以来,大量文物建筑被中央及北京市属单位占用,有的被用作办公,有的被用作居住,有的被作为工厂车间或商业设施使用。这些文物建筑的腾退、再利用,为解决北京市大量存在的文物建筑占用问题提供了经验,应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文物局前局长孔繁峙提出建议:将王府建筑纳入这次全市开展的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范围内,协调中央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王府建筑在“老城重组”过程中的保护、利用问题;研究制定北京王府的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占用单位、住户外迁的时间表及修复、开放的年度时间、进度等,争取逐年解决;政府部门就落实王府的保护利用规划,应按职责分工责任并将进度列入年度的工作计划。除了王府建筑,北京还有大量宗教建筑和会馆建筑被各个单位占用,寺庙建筑、会馆建筑同样是老北京文化的重要载体,也应被纳入重点腾退范围。这些文物建筑腾退、修缮后,可恢复其原有功能,或作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对外开放,为全社会共享。

  通州副中心建设、北京市属行政机构从中心城外迁、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为文物建筑的腾退、再利用提供了巨大机遇,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充分利用市属单位及非首都核心功能外迁腾退的房屋土地资源,将之与占用文物建筑的中央机构进行产权置换,实现文物建筑的腾退、修缮、对外开放,使之成为全社会共享的文化资源。

  ——通过市属单位外迁、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而腾退的房屋土地资源的再利用,盘活存量资产,获取充足收益,反哺旧城保护,建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金,重点投入文物建筑的腾退、修缮。

  ——鼓励社会力量介入,与相关组织合作,筹集资金用于宗教建筑的腾退、修缮、开放;与地方政府合作,筹集资金用于会馆建筑的腾退、修缮、开放。合作方可根据具体投入情况,获得相关建筑的产权或使用权。

  

  (文章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