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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解读

(一)目的意义

无障碍环境是保障伤病残、老人、妇幼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承载了社会公平正义诉求和对人生命的尊重关怀,体现城市的文明水平和现代化程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指示,推进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坚持高起点和高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编制了区域性的无障碍系统性设计导则——《北京市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编制工作坚持首善标准,以国家、行业和我市相关规范和标准为基础,通过大量实地调研,归纳和总结了我市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建设与管理实践,借鉴国内外宜居城市建设理念与经验,结合我市城市功能定位,导则旨在形成:对标国际一流,保证国内领先,实现通用共享,指导建设和谐宜居城市的系统性指导文件(图1)。

图1. 北京市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

(二)系统构架

《导则》首次提出并形成了“广义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系,涵盖了:广义的无障碍适用人群、广义的无障碍服务设施和广义的无障碍文化环境三大体系,构建了我国和谐宜居国际一流的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系和目标。在认知层面集中体现了“一高、两全、三性、四化”的特点,在实施层面体现“三大措施、四大提升、五大重点”的实施方法。增强老百姓“可感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形成未来我国无障碍建设的“群体转向、系统转向、服务转向、科技转向”四个目标转向(图2-3)。

图2 目标定位

图3. 导则目录

1. “一高”即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目标要求相对应高质量城市发展。

2. “两全”获益人群即:适用人群为全部身体有障碍人士和全龄使用人群,包括:健康者、老年人、残疾人、受伤者、孕妇、儿童、负重者和拖拉器具者等所有人,没有所谓的“特定”群体,体现全龄友好的城市和建筑的设计理念。

3. “三性” 即:与所有获益人群相对应的无障碍设施应具有通用性,包容性,便利性。

4. “四化”即系统化、人性化、精细化,智慧化。

5. 三大措施是指:一体化设计、建筑师负责制、事中事后监管服务。

6. 四大提升是指:环境品质提升、建筑性能提升、人文环境提升、科技创新提升。

7. 五大重点是指:无障碍出行接驳、无障碍假日出游、无障碍社区生活、无障碍就学就业、无障碍信息交流。

(三)主要亮点

1. 解决了我市城市公共空间、建筑场地以及建筑内部空间三者之间,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和连续性问题。

强调了在城市设计、场地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标识设计和器具设计等不同阶段,无障碍深化设计和精细化设计的系统性目标,实现了无障碍设施由“点”到 “线和面”的全面提升。

2. 解决了百姓无障碍出行的系统性换乘接驳问题,使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步行、非机动车、出租车、小汽车交通之间无障碍高效接驳(图4)。

图4. 人行道路与机动车道无障碍接驳示意

《导则》细化了各类交通换乘接驳节点的规范要求。如轨道交通站场与城际高铁客运站的换乘接驳、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的换乘接驳、骑行流线与轨道交通站场停车位的无障碍接驳等问题。

3. 分类对各类城市公共空间、公共建筑、居住社区场地内部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精细化和人性化性能标准提出了系统化提升的要求(图5-7)。

图5. 出入口无障碍缓坡道 图6. 交通枢纽垂直无障碍电梯出入口 图7. 扶梯起止处提示盲道设置

《导则》对如交通枢纽、行政办公、体育场馆、中小学校建筑、大型商业、居住社区、社区养老机构等13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和与其配套的“人性化服务配套”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4. 对街巷、胡同的无障碍设施与北京城市风貌相结合的建设要求进行了规定。

街巷、胡同等历史文化区域一直以来都是无障碍工作的难点,《导则》为北京市的街巷、胡同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规定,特别关注如胡同内公共空间、公共厕所、便民服务设施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细微之事。

5. 倡导以人为本的通用设计理念,关注老年人、儿童的无障碍生活需求,与国际一流标准接轨,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品质,方便群众生活。

6. 对群众参与冰雪、滨水和山水风景点游玩的无障碍问题进行了规定。使体育场馆的无障碍设施设计与冬残奥会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对接。

7. 制定了事中、时后的监管服务方法。建立了评价评估系统,注重无障碍建设“事中”、“事后”的监管服务,保证无障碍设施的长期运行管理的良好性。

(四)内容摘要

《导则》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解释、城市街区、公园绿地、交通枢纽、行政办公、博览建筑、体育场馆、医疗康复建筑、中小学校建筑、宾馆建筑、大型商业、居住社区、社区养老机构、村镇社区和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服务配套。《导则》从空间性质角度可分为城市公共空间、各类建筑场地以及其他区域三大类型。

1. 城市公共空间

城市街区:对道路接驳、城市绿地、公交站点、城市广场以及互相之间无障碍设施的接驳提出了相应的建设要求。

[重点条文]人行道路应与公交站点(包括地铁站点)、机动车停车场所(包括地下停车场所)无障碍接驳,接驳处应设置缘石坡道或以坡地形过渡。

公园绿地:规定其出入口应与城市无障碍路线相接驳,对园内无障碍路线以及配套服务设施之间的无障碍系统性和连续性提出要求(图8)。

图8. 城市绿地无障碍路线

[重点条文]应针对文物古迹公园和自然山水公园的主要游览路线,以及连接主要休憩场所和服务设施的路线 进行无障碍路线规划,使有障碍人士能够无障碍到达主要游览场所和最佳拍照留念场地。对文物古迹中无法改造的门槛和高台等处可采用无障碍可替代设施,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交通枢纽:交通枢纽应对其周边街区、场地内及建筑内部空间的无障碍路线进行规划,并要求其换乘空间、配套服务设施之间应无障碍连续(图9)。

图9. 公交站点无障碍接驳

[重点条文]应对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的换乘接驳路线进行系统性无障碍设计,其无障碍路线除连接各类无障碍设施外,还应使轨道交通出入口、人行道、平面过街、立体过街设施(人行天桥、地下通道、 轨道交通过街站点等)无障碍连接。其公交站点应靠近地铁站出入口,并应在站点处和出入口处设置无障碍路线图和相应的引导标识。

2. 各类建筑场地

行政办公建筑:出入口与城市道路接驳处应以无障碍坡地形过渡。应对行政办公区和建筑内部空间进行无障碍路线规划,并应对政务服务区域的盲道系统进行规划(图10

 

图10. 低位服务台

博览建筑:要求室外场地和内部空间进行无障碍路线和提示盲道系统规划。入口广场、室外场地应与城市公共空间和建筑场地内无障碍路线相连接(图11)。

图11. 室内轮椅缓坡道

体育场馆:体育场馆与室外场地、室外比赛场所以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应进行无障碍路线和盲道系统规划,其无障碍路线应闭环连贯。

医疗康复建筑:出入口与城市道路接驳处应以无障碍坡地形过渡。应保证其室外场地和各内部功能空间无障碍路线的连贯性。

中小学建筑:应将无障碍公交站点、学校出入口、各类教学空间、课间活动空间文娱运动空间、食堂就餐空间等通过无障碍路线相互连接(图12)。

 

图12. 校门口无障碍休息区

宾馆建筑:出入口应与室外场地、人行道路、公交站点和城市绿地等设施及周边其他建筑进行无障碍接驳,并且强调用地范围内无障碍路线规划的系统完整性(图13)。

 

图13. 公共活动空间无障碍场所

大型商业建筑:大型商业室外场地内及周边区域的应进行无障碍路线规划,盲道系统路线应与周边公交站过街、停车场所等连贯连接(图14)。

 

图14. 无障碍室外休闲广场

3. 其他区域

居住社区:应使城市街区和组团内各类主要室外活动场所、出入口、住宅单元出入口能够与城市支路和组团内道路的无障碍路线相连接。

[重点条文]可针对街巷、胡同内居住的有障碍人士身体情况,合理规划其居住环境内的无障碍路线,设置 相关的无障碍设施(包括 :无障碍坡道、盲道、无障碍公共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等),并应设置相应的引导标识。

社区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及室外场地应与城市道路、公交站点、街区公园绿地的无障碍路线相衔接,保证其室外场地和各内部功能空间无障碍路线的连贯性,其各功能空间符合无障碍设计和适老化设计要求(图15-16)。

 

图15. 无障碍用餐空间

图16. 社区养老机构出入口无障碍坡地形

村镇社区:村镇应规划连接残疾人老年人居所、公交站点、村民之家、主要道路和室外活动场所的无障碍路线,路线中有高差处应结合场地设计以无障碍坡地形或轮椅坡道相连(图17)。

 

图17. 村民室外活动场地无障碍破地形

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服务配套:对公共交通、街道空间、无障碍楼层内部以及相互之间的无障碍规划设计提出要求,对信息智能、人文环境、宣传教育等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