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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宇、卢济威/城市设计:两种实践范式的讨论

  城市设计:两种实践范式的讨论

  庄宇1、卢济威2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专业委员会委员 1、中国建筑学会教育与职业实践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

 

 1 “空间秩序”为导向的城市设计实践范式

  这类实践范式是基于经典的城市形态研究发展而来,干预重点是在“城市结构(格局)、街道和公共空间、街坊、地块(产权线)、 地块上的实体建筑”这5个层次展开的;同时,明显受到城市形态学、建筑类型学、图底分析、空间耦合联系等理论的影响,这也是欧美城市设计界推崇的经典范式。“空间秩序”型城市设计也是当代中国实践的主流范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城市设计的目标在于塑造清晰的城市格局和创造宜人的空间场所,并以围合等空间手段界定和形成可感知的、积极的、 高品质的公共领域。

  第二,这类空间秩序的实施贴近我国目前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以土地使用权为基础的城市规划建设,主导了以二维土地为基面而开展的城市设计实践,使之有序地分解为“红、绿、蓝、紫线等”所框定的“建筑、绿化、水体、保护建筑”等多类空间区域,实施有保障。

  第三,对作为支撑空间秩序的街坊形态缺乏深入研究。当代城市中对日照、消防、景观等因素影响下的建筑高度、长度、间距 等形态参数以及建筑密度、绿化率等量化参数的规划控制指标,与城市原有文脉下的空间参数有很大差别,如果简单地按部就班,容易形成“千城一面”现象。如何结合当代开发需求,结合城市特色创造地域性街坊原型,值得深入研究。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应对我国城市快速建设的实际情况中,“空间秩序”型设计 实践也面临几个方面挑战:

  首先,城市新旧空间秩序容易脱节。在我国大量的旧城改造项目和快速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大片土地的统一征收轻易地改变了原有产权线对城市尺度和肌理的作用,容易引发城市肌理的突变,破坏或割裂原本的街道尺度和空间关系,很难像欧洲城市那样历经更新却能保持原有空间秩序。因此,如何修复、延续或是协调新老城市空间秩序的差异,应该是城市设计面临的主要挑战。

  其次,空间有序而缺少活力。土地属性的划分和商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规定等相 关土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块的混合开发,从而使得以城市活力为目标的混合使用只能局限在水平向的土地混合开发,失去了垂直向的空间混合利用;同时,功能分区理论的滥用,导致不少空间秩序井然但缺乏活力。

  最后,空间秩序“分解式”的实施管理难以保证品质。“红、绿、蓝、紫线”框架下的“各管各的”限制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空间渗透,造成了各部门只考虑局部获得,而无视城市整体利益的现状。同时,切分后的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的空间互动关系被淡化,无视上述“第一性”原则,在实施中周边开发街坊和地块的“个体利益”往往容易得到充分满足,而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领域品质被轻易更改。

  2 “空间绩效”为导向的城市设计实践范式

  在建立城市空间秩序的基础上,当土地资源极为稀缺或是特定的空间资源如历史建筑、山水资源等影响城市发展时,如何充分利用这些特定的“空间资源”,打破土地划分的限制,成为当代城市设计实践中的创新,世界各地都先后开展了探索。

  这类城市设计往往从三维空间的整合策略入手,对城市形态构成的多种空间要素(包括自然空间、历史空间、交通空间、公共空间、 景观空间以及各类建筑功能空间等)进行深入分析,整合形成有特色的城市形态,从而获得了1+1>2的高效率空间使用效果。这种实践范式突破了传统土地产权边界的框框, 对存量更新背景下的城市更新区域和特殊价值地区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其有限的实践中也呈现了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城市设计目标基于但不止步于土地利用规划,而是将其拓展到空间利用规划,通过对地区特色和活力有重大影响的空间资源分析,实现空间价值的最大化和公益化。

  第二,不局限在遵循基于街道和街坊为组合形态下的空间秩序,而是在三维城市空间中整合了多元空间要素,创造了新的空间组织模式,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或是“功能空间”和“公共领域”得以融合和互动。

  第三,空间资源利用的效率取决于“整合”的可能和“可整合”的程度,把常规“分划”的多种空间要素“结合”在一起整体考虑, 现在盛行的“地铁上盖综合开发”“地下车库结合绿地景观”等方式都是这类城市设计整合理念的结果,未来在公私合作等实践模式上还会出现更多类型组合的可能。

  当然,这类城市设计实践由于依托较高的规划实施管理平台和技术,只有在特定规划单元区域可以尝试,在实践中也面临着挑战。

  首先,城市设计基于对未来发展的预判上,如何提出有适应性的三维空间资源利用框架,从而形成整体而有弹性的发展计划而非终极的、扩大的建筑设计方案,这值得探讨。

  其次,城市设计需要以土地产权管理为基础,并通过空间权等的精细化管理而实施,才能达到空间资源的高效利用,目前国内尚无先例,不少项目借力于行政手段实现。因而,如何在现行管理基础上发展空间权管理,如何落实公共和私人部门的空间权益关系,都是实施此类城市设计将面临的重要挑战。

  最后,当前的城市管理理念是“分而治之”,如何整合不同管理单元,将不同的公共部门协调起来,形成整合优势和实现整体 价值也需要探索强有力的管理模式创新。

  

  (文章来源:《城市设计》2016(03)总第005期节选)